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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排名及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已公布。根據(jù)《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縣事業(yè)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場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現(xiàn)場資格復審對象
1.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即:招聘崗位層級為“縣(市)直”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120分<折算前分數(shù)>;招聘崗位層級為“鄉(xiāng)鎮(zhèn)”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100分<折算前分數(shù)>),方可參加資格復審。
2.現(xiàn)場資格復審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合格考生則確定為擬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對象。
3.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繳費成功人數(shù)比例達到1:3及以上,但因筆試出現(xiàn)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面試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擬進入面試。
4.報考“鄉(xiāng)鎮(zhèn)”層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繳費成功人數(shù)比例在1:3(含1:3)以下,參加筆試且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進入面試。
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26年5月19日—5月20日(08:30—12:00,14:00—17:30)
2.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26年5月21日(08:30—12:00,14:00—17:30)
3.資格復審(含遞補資格復審)地點:天柱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天柱縣鳳城街道金山路16棟,縣中醫(yī)院路口)。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入圍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考生,根據(jù)《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一覽表》要求須持以下材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1.報名系統(tǒng)在線打印的《報名信息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3.畢業(yè)證、學位證(根據(jù)報考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并書面承諾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國(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yè)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yè)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yè)和教育部學信網(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所載專業(yè)為準,專業(yè)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
4.符合專業(yè)比對條件的報考者,以國內學歷學位報考的,其中:報考者以一級學科報考的,須提供本人學習期間所有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學校教務處蓋章)和所申請比對專業(yè)的所有具體課程設置等有效材料;報考者以自設學科或國外學歷且在專業(yè)目錄中查詢不到的,須提供本人學習期間所有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學校教務處蓋章)、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jù)、所申請比對專業(yè)的所有具體課程設置等有效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還須提供以上材料的中文翻譯材料(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翻譯材料)。
5.下列崗位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①提供所在服務地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身份證明和截至2026年2月6日累計服務滿2周年及以上證明原件1份(證明上須載明服務人員基本信息、服務項目名稱、起止時間、服務地點等);②現(xiàn)仍在崗的須提供所在服務地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落款時間須為2026年2月6日前);③服務期已滿(截至2026年2月6日須服務滿2周年及以上)的須提供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至2026年2月6日前完成項目服務期且未轉為事業(yè)單位正式職工的,須提供當?shù)乜h(市)教育局及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落款時間須為2026年2月6日前)。
(3)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在軍隊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1份及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的復印件1份。
(4)現(xiàn)仍在崗服務的“四項目人員”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的,須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落款時間為2026年2月6日前),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截至2026年2月6日前須完成項目服務期。
(5)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報考者須提供軍隊團級及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文件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崗位的,報考者須提供退伍證(或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退役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有兵源地限制崗位的,報考者還須提供應征入伍地的有關證明材料(退伍證及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局核實后的結論性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兵源地為黔東南州”是指在黔東南州內應征入伍的服兵役人員??h<市>兵源地參照本州兵源規(guī)定進行界定。)
(7)定向招聘黔東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6年黔東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崗位的,報考者須提供:①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須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并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落款時間須為2026年2月6日前);②2026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須提供黔東南州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8)定向招聘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農村社區(qū))委會主任、副主任崗位的,報考者須提供截至2026年2月6日及以前任職滿3年及以上,且仍在職的任職文件(當選證書),并同時提供鄉(xiāng)(鎮(zhèn)、街道)出具的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等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需載明任職單位、所任職務、是否滿3年、考核結果等情況)。
(9)定向招聘優(yōu)秀城鄉(xiāng)社區(qū)工作者崗位的,報考者須提供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在城鄉(xiāng)社區(qū)服務滿12個月及以上(計算時間截至2026年2月6日),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且現(xiàn)仍在崗的相關證明材料,簽訂的《勞動合同》及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均需滿12個月及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0)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證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須提供為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的證明材料及相應的職業(yè)資格證書、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1)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崗位,其中:按戶籍報考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按生源報考的,須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戶籍系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因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1份。(“黔東南戶籍”是指報名時戶籍在黔東南。“黔東南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為黔東南的人員。“縣(市)戶籍(生源)”參照本州戶籍(生源)規(guī)定進行界定。)
6.機關(參公)、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州級及以上單位暫不提供組織人社部門意見,但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落款時間須為2026年2月6日前);國有企業(yè)在職職工須提供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落款時間須為2026年2月6日前)。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教師資格證等)。已通過執(zhí)業(yè)(從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測評的),可提供考試合格的成績單(須加蓋縣級及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公章,在國家行政機關指定官方網站打印合格成績單的不用加蓋),同時須書面承諾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資格證書、證件等材料原件。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相關資格證書可延遲至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
教育部學信網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獲取方法詳情見附件2。
四、資格復審遞補
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并根據(jù)《招聘簡章》規(guī)定程序和條件,在資格復審遞補期內按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再另發(fā)遞補復審公告。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接到遞補通知后,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給出是否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遞補期內開展,資格復審遞補期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有關事項
1.考生應密切關注資格復審等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而未參加資格復審(含遞補資格復審,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審,代審人須攜帶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復印件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簽字并蓋手印的材料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并蓋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簽(蓋章)。
3.現(xiàn)場資格復審結束后,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及相關事項將在天柱縣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查詢。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等情況的,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或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0855—7529768 、0855—7525726(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同意報考證明(參考模板).doc(點擊下載)
2.學信網查詢學歷學位驗證步驟指引(參考).doc(點擊下載)
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
(信息來源:https://www.tianzhu.gov.cn/xwzx/tzgg/202605/t20260513_90170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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